




JR/T 0200-2020《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JR/T 0200-2020
中文名称:《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
发布日期:2020-10-21
实施日期:2020-10-21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提出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归口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
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
起草人:李伟、潘润红、李兴锋、张宏基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金融、保险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40信息技术在银行中的应用
JR/T 0200-2020《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了JR/T 0200-2020《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金融科技创新的定义
《规范》明确了金融科技创新的定义,即指在金融领域内,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金融服务、产品、业务流程等进行创新的活动。这一定义为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提供了基础。
2、风险监控的原则
《规范》提出了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的四个原则: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技术先进、服务高效。这四个原则为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提供了指导思想。
3、风险监控的主体
《规范》明确了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的主体,包括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监管部门等。这些主体应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参与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
4、风险监控的内容
《规范》规定了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内容涵盖了金融科技创新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
5、风险监控的方法
《规范》提出了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的方法,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报告等。这些方法为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流程。
6、风险监控的机制
《规范》建立了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的机制,包括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这些机制有助于提高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的效率和效果。
二、《规范》的实施意义
1、保障金融市场稳定
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2、促进金融科技创新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促进金融科技创新。通过规范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可以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激发金融科技创新的活力。
3、提高金融监管效能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金融监管效能。通过建立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机制,可以加强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提高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JR/T 0200-2020《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的发布,为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提供了标准和指导。通过《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促进金融科技创新的发展,提高金融监管效能。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等各方应高度重视《规范》的实施,共同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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