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R/T 0251-2022《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JR/T 0251-2022
中文名称:《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2-11-14
实施日期:2022-11-14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80/SC4)
归口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
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期货交易所、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姚前、蒋东兴、周云晖、王东明、陆骋、周思宇、王晓、支晓繁、卫飞、李向东、陈炜、刘宁、金庆风、马赞琪、游沁沁、王洪涛、王东、许彦冰、梁德汉、聂君、王玥、吴佳伟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金融、保险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JR/T 0251-2022《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指南》介绍
《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指南》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旨在规范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的连续性管理,保障证券期货市场稳定运行。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标准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在证券期货行业的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服务的连续性已成为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因素。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各机构在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现象。因此,制定一项统一的行业标准,对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同时,也适用于这些机构的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
三、标准主要内容
1、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原则
本指南明确了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的四个原则:合法合规、风险管理、持续改进和利益相关方参与。
2、风险管理
本指南提出了风险管理的五个步骤: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风险监控和风险报告。
3、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计划
本指南要求机构制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计划,包括业务影响分析、风险评估、资源需求分析、恢复策略制定、测试和演练、培训和宣传、文档和记录管理等八个方面。
4、应急响应和事件处理
本指南规定了应急响应和事件处理的流程,包括事件报告、事件评估、应急响应、事件处理、事件恢复和事件总结等六个环节。
5、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培训和宣传
本指南要求机构开展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6、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监督和检查
本指南规定了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包括监督检查、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和持续改进等四个方面。
四、标准实施意义
1、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通过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可以规范各机构在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方面的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2、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是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因素。通过实施本指南,可以提高机构应对信息技术风险的能力,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3、保护投资者利益
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通过实施本指南,可以降低信息技术风险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服务连续性管理,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保障市场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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