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T 2172-2003《红激光影像记录片》基本信息
标准号:HG/T 2172-2003
中文名称:《红激光影像记录片》
发布日期:2004-01-09
实施日期:2004-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感光材料标委会
起草单位:中国乐凯胶片集团第二胶片厂
起草人:高翔、潘展、陈燕萍
中国标准分类号:G81感光材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37.040.20;71.040.50
HG/T 2172-2003《红激光影像记录片》介绍
HG/T 2172-2003《红激光影像记录片》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行业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质量。
一、技术要求
根据HG/T 2172-2003标准,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外观:红激光影像记录片应平整、无划痕、无折痕、无油污等。
2、尺寸: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尺寸要求。
3、光学性能: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光学性能应满足标准规定的光学性能要求,包括透光率、反射率等。
4、环境适应性:红激光影像记录片应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够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二、试验方法
HG/T 2172-2003标准规定了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试验方法,包括:
1、外观检查:通过视觉检查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外观。
2、尺寸测量:使用规定的测量工具测量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尺寸。
3、光学性能测试:使用光学测试仪器测试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光学性能。
4、环境适应性测试:模拟红激光影像记录片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工作状态,测试其环境适应性。
三、检验规则
HG/T 2172-2003标准规定了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检验规则,包括:
1、检验分类: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2、抽样方法: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抽样方法应符合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
3、判定规则: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判定规则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判定规则。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2172-2003标准还规定了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包括:
1、标志:红激光影像记录片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等标志。
2、包装:红激光影像记录片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3、运输:红激光影像记录片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到冲击和振动。
4、贮存:红激光影像记录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中。
HG/T 2172-2003《红激光影像记录片》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红激光影像记录片的生产和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指导和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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