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 686-2003《磺酰脲类除草剂合理使用准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NY 686-2003
中文名称:《磺酰脲类除草剂合理使用准则》
发布日期:2003-12-01
实施日期:2004-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起草人:刘学、魏福香、贾富勤、张佳
中国标准分类号:B17农药管理与使用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00.20除草剂
NY 686-2003《磺酰脲类除草剂合理使用准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3年12月1日发布了《磺酰脲类除草剂合理使用准则》,并于200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准则》的背景与意义
磺酰脲类除草剂因其高效的除草效果而被广泛应用于农业领域。不恰当的使用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作物药害以及抗药性杂草的出现。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使用准则对于指导农业生产者正确使用磺酰脲类除草剂至关重要。
二、《准则》的主要内容
《准则》对磺酰脲类除草剂的使用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指导原则和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即所有磺酰脲类除草剂的使用,无论是在大田作物、蔬菜、果树还是其他作物上。
2、使用原则
《准则》强调了使用磺酰脲类除草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作物种类和生长阶段选择合适的除草剂。
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避免过量或不足。
注意除草剂的施用时机,以确保最佳效果和最小化风险。
3、施用方法
《准则》详细规定了磺酰脲类除草剂的施用方法,包括土壤处理、茎叶处理等,以及相应的施用技术要求。
4、安全间隔期
为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标准规定了磺酰脲类除草剂的安全间隔期,即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之间的时间间隔。
5、防止抗药性发展
《准则》特别强调了防止抗药性杂草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6、环境保护
《准则》还关注了环境保护,提出了减少除草剂对非靶标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的措施。
三、《准则》的实施与监管
为了确保《准则》的有效实施,农业部及相关农业部门将对磺酰脲类除草剂的使用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
对农业生产者的培训和指导。
对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准则》行为的处罚。
四、《准则》的影响与展望
《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使用磺酰脲类除草剂,还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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