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984-1992《缩微摄影技术重氮和微泡胶片视觉密度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3984-1992
中文名称:《缩微摄影技术重氮和微泡胶片视觉密度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1992-01-02
实施日期:1993-06-01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标准分类号:A15电影与摄影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37.060.20电影胶片、暗盒
GB/T 13984-1992《缩微摄影技术重氮和微泡胶片视觉密度技术规范》介绍
GB/T 13984-1992《缩微摄影技术重氮和微泡胶片视觉密度技术规范》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1月2日发布的,自199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缩微摄影技术中使用的重氮和微泡胶片。重氮胶片是一种高分辨率、高对比度的胶片,广泛应用于缩微摄影、印刷、印刷电路板等领域。微泡胶片则是一种新型的缩微胶片,具有高分辨率、高感光度、低背景密度等特点,适用于高密度信息存储。
二、技术要求
1、胶片特性:胶片应具有良好的成像性能、稳定性和耐久性,能够满足缩微摄影技术的要求。
2、视觉密度:胶片的视觉密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范围,以保证胶片的成像质量和稳定性。
3、胶片尺寸和厚度:胶片的尺寸和厚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以保证胶片的一致性和互换性。
4、胶片表面质量:胶片表面应平整、无划痕、无气泡、无杂质等缺陷,以保证胶片的成像质量。
三、测试方法
1、视觉密度测试:通过测量胶片的透光率和反射率,计算胶片的视觉密度。
2、胶片尺寸和厚度测试:使用卡尺或测厚仪测量胶片的尺寸和厚度。
3、胶片表面质量测试:通过目测和显微镜检查胶片表面的质量。
四、检验规则
1、抽样检验:按照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数量,对胶片进行抽样检验。
2、检验结果判定:根据检验结果,判定胶片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3、不合格品处理:对不合格的胶片,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五、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1、包装:胶片应使用防潮、防尘、防震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标志:包装上应标明胶片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3、运输:胶片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
4、储存:胶片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高温、高湿和有害气体的影响。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