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497-2007《饲料添加剂 大蒜素(粉剂)》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1497-2007
中文名称:《饲料添加剂 大蒜素(粉剂)》
发布日期:2007-12-18
实施日期:2008-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普桑生物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闫惠文、施文娟、高生、王彤、李兰、张萍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畜禽饲料与添加剂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20饲料
NY/T 1497-2007《饲料添加剂 大蒜素(粉剂)》介绍
《饲料添加剂 大蒜素(粉剂)》(NY/T 1497-2007)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NY/T 1497-2007标准适用于以大蒜为原料,通过物理方法制得的大蒜素(粉剂)的饲料添加剂。这一标准不适用于以化学合成方法制备的大蒜素产品。
二、产品要求
1、感官要求
大蒜素(粉剂)应为干燥、均匀、无霉变的粉末,具有大蒜特有的气味,无明显的异味和异臭。
2、理化指标
标准对大蒜素(粉剂)的水分含量、灰分含量、总砷含量、重金属含量等理化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微生物指标
大蒜素(粉剂)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包括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群、沙门氏菌等,以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三、试验方法
1、感官检验
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对产品进行评价,判断其是否符合感官要求。
2、理化检验
采用化学分析方法,如干燥失重法、灰分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等,对产品的理化指标进行测定。
3、微生物检验
采用微生物学方法,如平板计数法、大肠杆菌检验法、沙门氏菌检验法等,对产品的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
四、检验规则
标准对大蒜素(粉剂)的抽样、检验批次、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检验规则进行了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签
产品标签应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信息。
2、包装
产品应采用密封、防潮、防污染的包装材料,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安全性。
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晒、雨淋、高温、污染等不利因素,确保产品的质量。
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无污染的环境中,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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