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479-2002 人造奶油执行标准规定是中国国家标准,主要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人造奶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该标准不仅仅适用于人造奶油制品,还适用于奶油、混合动植物油等植物油或动物油的制品。
NY 479-2002 人造奶油执行标准规定,该产品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生产标准。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优质原料。原材料应当含有充分的脂肪酸,同时不含有不健康的物质,如致癌物和汞等重金属。工业生产中不得使用含有转化脂肪酸或过氧化值过高的原材料。
在生产工艺方面,该标准规定,人造奶油的生产必须要有生产资质,并且必须要对生产过程加以严格的控制。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温度,避免出现传统点露法中产生的过高温度,引发过氧化反应等有害的化学反应。同时,还要进行有效的加热杀菌,以彻底消灭细菌和其他有害物质。工厂应设置合适的空气过滤设备,以保证人造奶油不受空气污染。
NY 479-2002 人造奶油执行标准规定了产品的标签和包装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原材料等。在包装方面,生产厂家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并将包装密封良好,防止污染和腐败。
该标准还规定了人造奶油的质量指标。包括颜色、外观、水含量、酸值、氧化值、脂肪含量等指标。这些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从而确保了这类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NY 479-2002 人造奶油执行标准规定具有重要的作用,确保了人造奶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要求,并且遵守相关法规和法律,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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