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R/T 0173-2020《银行业集中营运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JR/T 0173-2020
中文名称:《银行业集中营运规范》
发布日期:2020-01-17
实施日期:2020-01-17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提出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
起草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起草人:于亚利、郭莽、李伟、杨富玉、张万银、王海东、周笑雷、董光文、曹伟、周红艳、唐毅、郝向阳、陈静娴、赵金龙、张欣、贺燕军、牛继红、吴涧兵、陈由美、刘瑞群、曲维民、李建维、陈磊、张洋、周弦、牛海清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金融、保险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JR/T 0173-2020《银行业集中营运规范》介绍
2020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JR/T 0173-2020《银行业集中营运规范》,旨在规范银行业集中营运的管理,提高银行业服务质量,保障银行业稳健运行。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全国性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集中营运业务,如数据中心、清算中心、客服中心等,也需要遵守《规范》的相关规定。
1、集中营运的定义与分类
《规范》明确了集中营运的定义,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实现业务处理的集中化、标准化和自动化。同时,对集中营运进行了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结算、信贷业务、资金业务、风险管理等。
2、集中营运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集中营运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确保集中营运的顺利实施。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集中营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3、集中营运的业务流程与风险管理
《规范》对集中营运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完善的业务流程,确保业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集中营运业务进行有效监控,防范和化解风险。
4、集中营运的信息系统与数据安全
《规范》对集中营运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对数据安全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客户信息和业务数据的安全。
5、集中营运的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规范》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集中营运过程中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规范》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二、《规范》的实施与展望
《规范》自2020年1月17日起正式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规范》的要求,对现有集中营运业务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业务的合规性。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集中营运业务的监管,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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