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295-2001《摩托车头盔》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295-2001
中文名称:《摩托车头盔》
发布日期:2001-02-15
实施日期:2001-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警用械具警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起草人:方丽庄、董齐平、张勇、王洪柱、刘贺春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40.20头部防护设备
GA 295-2001《摩托车头盔》介绍
《摩托车头盔》(GA 295-2001)标准是对摩托车头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规范,包括头盔的设计、结构、性能、测试方法、标签和包装等方面。该标准自200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摩托车头盔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一、头盔设计和结构
标准对摩托车头盔的设计和结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头盔应具有良好的保护性能,能够有效地保护驾驶员的头部。头盔的内部应设有缓冲层,以减少冲击力对头部的影响。头盔还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性能,以确保驾驶员在长时间佩戴头盔时的舒适度。
二、性能要求
《摩托车头盔》标准对头盔的性能提出了严格要求。头盔应具备以下性能:
1、冲击力吸收性能:头盔在受到冲击时,能够有效地吸收冲击力,减少对头部的伤害。
2、耐穿透性能:头盔应能抵抗一定程度的穿透,以防止尖锐物体对头部造成伤害。
3、稳定性:头盔在受到冲击时,不应发生变形或破裂,以确保驾驶员的安全。
4、视野:头盔应提供良好的视野,以确保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能够清晰地观察周围环境。
三、测试方法
为了确保摩托车头盔的性能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规定了一系列测试方法。这些测试方法包括:
1、冲击力吸收测试:通过模拟头盔受到冲击的情况,测试头盔的冲击力吸收性能。
2、耐穿透测试:通过模拟尖锐物体对头盔的穿透,测试头盔的耐穿透性能。
3、稳定性测试:通过模拟头盔受到冲击后的情况,测试头盔的稳定性。
4、视野测试:通过测量头盔内部的视野范围,测试头盔的视野性能。
四、标签和包装
《摩托车头盔》标准还对头盔的标签和包装提出了要求。头盔的标签应包含以下信息:
1、生产厂家:标明头盔的生产厂商。
2、生产日期:标明头盔的生产日期。
3、产品型号:标明头盔的具体型号。
4、执行标准:标明头盔执行的标准。
头盔的包装也应符合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头盔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完好。
《摩托车头盔》(GA 295-2001)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摩托车头盔市场、保障驾驶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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