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 1363-2016《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1363-2016
中文名称:《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规范》
发布日期:2016-12-13
实施日期:2016-12-1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归口单位: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1)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警用物资储备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起草人:么子国、张有恒、孙非、闫公平、田伟、王梅、肖永刚、王凯、王海军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10订购、收购、仓库管理
GA/T 1363-2016《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6年12月13日发布了GA/T 1363-2016《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规范》。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旨在为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提供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装备仓库物资的出库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军用、民用、警用等各类装备仓库。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团体,只要涉及到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都应遵循本标准的规定。
二、标准主要内容
出库作业流程
本标准规定了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的流程,包括物资出库前的准备工作、出库过程中的操作步骤以及出库后的后续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1、物资出库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物资的清点、检验、包装等;
2、出库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包括物资的搬运、装载、交接等;
3、出库后的后续处理:包括物资的跟踪、反馈、档案管理等。
物资出库要求
本标准对物资出库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物资的出库条件、出库数量、出库时间等。具体要求如下:
1、物资出库条件:物资必须符合出库标准,如质量合格、包装完好等;
2、出库数量:物资出库数量应与出库单据一致,不得擅自增减;
3、出库时间:物资出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
作业人员要求
本标准对作业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作业人员的资质、职责、培训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2、职责要求:作业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如物资搬运、装载、交接等;
3、培训要求: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安全与环保要求
本标准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废弃物的处理等。具体要求如下:
1、作业场所安全防护: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备消防器材等;
2、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3、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三、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提高物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本标准的规定,可以确保装备仓库物资出库作业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本标准也为装备仓库物资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标准,有助于提高物资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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