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D/T 1823-2008《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YD/T 1823-2008
中文名称:《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2008-07-28
实施日期:2008-11-01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归口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UT斯达康(重庆)通讯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崑、魏凯、严海宁、姜鹏、翁志强、冯望瑜、王东、杨景、王泉、凌太明、何匠、李加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M32数据通信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33.040.40数据通信网络
YD/T 1823-2008《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介绍
YD/T 1823-2008《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自2008年7月28日发布,200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为IPTV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旨在规范IPTV业务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确保IPTV业务的质量和安全。
一、IPTV业务系统概述
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互联网协议电视)是一种基于IP网络的电视业务,通过IP网络传输数字音视频内容,实现电视直播、点播、时移等功能。IPTV业务系统包括内容提供、传输、服务和终端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技术领域。
二、标准规定内容
1、系统架构
YD/T 1823-2008规定了IPTV业务系统的总体架构,包括内容提供、内容分发、业务运营、网络传输、终端接入等关键环节。系统架构的设计应满足IPTV业务的技术特点和业务需求,确保系统的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
2、技术要求
标准对IPTV业务系统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网络传输、终端接入、业务支撑、安全保障等方面。在网络传输方面,要求采用IP网络技术,支持QoS(Quality of Service,服务质量)和带宽管理;在终端接入方面,要求支持多种终端类型,包括电视机、机顶盒、移动终端等;在业务支撑方面,要求支持多种业务类型,包括直播、点播、时移等;在安全保障方面,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业务功能
YD/T 1823-2008对IPTV业务系统应具备的业务功能进行了规定,包括基本业务功能和增值业务功能。基本业务功能包括电视直播、点播、时移等;增值业务功能包括互动游戏、视频通话、远程教育等。标准要求IPTV业务系统应具备丰富的业务功能,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
4、性能指标
标准对IPTV业务系统的性能指标进行了规定,包括传输速率、时延、丢包率、同步精度等。性能指标的设定旨在确保IPTV业务的质量和用户体验,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安全要求
YD/T 1823-2008对IPTV业务系统的安全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数据传输安全、用户认证安全、系统安全等方面。安全要求的设定旨在保障IPTV业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其他安全风险。
三、标准的意义
1、规范行业发展
YD/T 1823-2008为IPTV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有助于规范行业的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2、提高用户体验
通过规定IPTV业务系统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YD/T 1823-2008有助于提高IPTV业务的质量和用户体验,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
3、保障系统安全
YD/T 1823-2008对IPTV业务系统的安全要求进行了规定,有助于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其他安全风险。
YD/T 1823-2008《IPTV业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标准,为IPTV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规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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