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2512-20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2512-2012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发布日期:2012-03-30
实施日期:2012-06-01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起草人:
中国标准分类号:z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13
HJ 2512-201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介绍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HJ 2512-2012)是由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日期为2012年3月30日,并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解读
1、设计要求
标准对产品设计提出了环保要求,包括使用低毒、低害材料,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以及提高产品的能效。还要求产品设计应考虑易拆解性和可回收性,以便于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
2、生产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标准要求企业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同时,还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3、使用要求
标准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环保性能提出了要求,包括低能耗、低噪音等。还要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
4、回收要求
对于产品的回收,标准规定了回收率和回收材料的使用比例,以及对回收材料的处理和再利用的要求。这有助于推动产品的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二、标准的意义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HJ 2512-2012)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行业的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能够引导消费者选择更加环保的产品,促进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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