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26.10-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426.10-2008
中文名称:《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
发布日期:2008-07-24
实施日期:2008-07-24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2)
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等
起草人:王瑛玮、周新民、张国臣、苏月明、谢晓丹、程卫杰、王刚、许公望、许春光、朱国平、严雪松、严惠勇
中国标准分类号: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 426.10-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了GA 426.10-2008《指纹数据交换格式 第10部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格式》标准。
一、标准内容
1、数据结构
GA 426.10-2008标准规定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的数据结构,包括指纹数据、比对结果、候选信息等。指纹数据包括指纹图像、指纹特征点等;比对结果包括比对得分、匹配程度等;候选信息包括候选者的基本信息、指纹信息等。
2、数据格式
标准规定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的数据格式,包括数据类型、数据长度、数据精度等。数据格式的规范有助于提高数据的兼容性和可读性,确保不同指纹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换顺畅。
3、数据交换
GA 426.10-2008标准规定了指纹数据交换的方式和方法,包括数据传输协议、数据加密、数据完整性校验等。通过规范数据交换流程,可以提高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数据应用
标准还规定了正查比对结果候选信息记录的应用场景,包括案件侦破、人员身份验证等。通过规范应用场景,可以提高指纹数据的应用价值,为公安部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标准意义
1、提高指纹比对效率
GA 426.10-2008标准的实施,规范了指纹数据交换格式,使得不同指纹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换更加顺畅,大大提高了指纹比对的效率。
2、保障数据安全
通过规定数据传输协议、数据加密等措施,GA 426.10-2008标准保障了指纹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篡改。
3、促进信息共享
GA 426.10-2008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指纹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案件侦破的成功率。
4、规范行业标准
GA 426.10-2008标准作为指纹数据交换的行业标准,为指纹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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