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71-2010《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471-2010
中文名称:《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
发布日期:2010-04-12
实施日期:2010-07-1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 471-2010《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介绍
《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定和发布的,《导则》自2010年7月12日起正式实施。
一、《导则》的主要内容
1、规划原则:《导则》明确了水利风景区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等。
2、规划目标:《导则》提出了水利风景区规划的主要目标,包括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发展水文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
3、规划内容:《导则》规定了水利风景区规划应包含的主要内容,如资源评价、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景观设计、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
4、规划方法:《导则》提出了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的方法和步骤,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方案设计、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等。
二、《导则》的实施意义
1、规范规划编制:《导则》为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效率。
2、保护水资源:通过《导则》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改善水环境:《导则》强调了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助于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4、促进经济发展: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和发展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繁荣。
三、《导则》的实施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导则》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导则》的认识和理解。
2、完善规划体系:建立和完善水利风景区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3、强化规划执行:加强规划的执行力度,确保规划的实施效果。
4、鼓励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水利风景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高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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