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5038-2006《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5038-2006
中文名称:《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06-01-26
实施日期:2006-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院
起草人:侯水生、丁保华、樊红平、廖超子、康萍、谢明、黄苇、刘继红、陈思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家畜、家禽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农业和林业
NY/T 5038-2006《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了NY/T 5038-2006《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于2006年1月26日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基本要求
1、选址与环境:家禽养殖场应远离污染源,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确保家禽养殖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2、设施与设备:养殖场应具备完善的养殖设施和设备,包括饲养区、饲料储存区、粪便处理区等,以满足家禽养殖的需求。
3、人员管理:养殖场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养殖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1、饲料要求:家禽养殖所用的饲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饲料的质量和安全。
2、饲料添加剂:家禽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控制添加剂的使用量,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3、饲料储存:饲料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防止饲料变质和污染。
三、兽医卫生管理
1、疫病防控:家禽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控体系,定期进行疫病监测和免疫接种,确保家禽健康。
2、兽药使用:家禽养殖过程中使用的兽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控制兽药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3、废弃物处理:家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生产过程控制
1、饲养管理:家禽养殖场应制定科学的饲养管理制度,确保家禽生长发育的需要得到满足。
2、环境控制:家禽养殖场应加强环境控制,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为家禽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3、疾病防控:家禽养殖场应加强疾病防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疫病,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五、产品追溯和记录
1、产品追溯:家禽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提高产品质量的可信度。
2、记录管理:家禽养殖场应建立详细的生产记录,包括饲料使用、兽药使用、疫病防控等,以便于产品质量的监管和追溯。
NY/T 5038-2006《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的发布和实施,为家禽养殖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家禽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家禽养殖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家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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