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111-2010《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条件等级》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111-2010
中文名称:《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条件等级》
发布日期:2010-01-20
实施日期:2010-06-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江苏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南京交通气象研究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卞光辉、袁成松、周曾奎、焦圣明、武金岗、严明良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111-2010《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条件等级》介绍
中国气象局于2010年1月20日发布了QX/T 111-2010《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条件等级》标准,并于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QX/T 111-2010《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条件等级》标准主要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条件的等级划分、影响因素、预警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内容。
二、等级划分
1、一级:气象条件对交通无影响或影响极小,可正常通行。
2、二级:气象条件对交通有一定影响,需注意行车安全。
3、三级:气象条件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需谨慎驾驶,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4、四级:气象条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需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或禁止通行。
这一等级划分有助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气象条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影响因素
1、能见度:能见度低会导致驾驶员视线受阻,影响行车安全。
2、路面状况:如积水、积雪、结冰等路面状况,会影响车辆行驶稳定性。
3、风速:大风天气可能导致车辆行驶受阻,甚至发生侧翻等事故。
4、雨量:大雨天气可能导致路面积水,影响行车安全。
四、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等级:明确告知公众当前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条件等级。
2、影响范围:明确告知受影响的高速公路路段或区域。
3、预警建议:根据气象条件等级,给出相应的行车安全建议,如减速慢行、保持车距等。
4、交通管制措施:如有必要,告知公众可能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如限制通行、封闭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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